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天开高教科创园融资租赁补贴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天开园)建设,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科研成果孵化器、科创服务生态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鼓励园区内科技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降低企业融资租赁成本,根据《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等文件要求,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天开高教科创园融资租赁补贴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支持对象

2023年4月11日《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发布以来,在天开园核心区创办的科技企业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

融资租赁标的物为搭建共性技术平台或科技研发、生产等所需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

天开园核心区四至范围:“卫津路—电台道—气象台路—复康路—水上公园北道—水上公园西路—长实道—红旗南路—红旗路—西湖道—双峰道”合围区域(含慧谷大厦及天环客运站泰达地块)。

(二)奖励标准

1.按照承租企业当年实际承担的融资费用(包括租息和手续费)的30%给予补贴。企业申请补贴金额=当年实际支付的(租息+手续费)金额×30%。

2.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3.对企业同一笔融资租赁业务费用补贴不超过3年。以企业申请融资租赁费用补贴的首张支付凭证计息起始日期至末张支付凭证截止日期计算,时间跨度不超过3年。

4.企业逾期支付产生的逾期加息、罚息等不予补贴。

二、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

2023年9月18日9:00至10月27日17:00,申报企业可通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点击“天津市政务一网通—天开高教科创园融资租赁补贴”注册并登录,下载申报书填写,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在线提交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天开园科技广场综合服务中心1楼金融超市。

(二)材料审查

市科技局委托天开发展集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并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天开发展集团将拟补贴的企业名单和金额报市科技局。

(三)社会公示

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补贴的企业名单和金额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拨付资金。报市财政局请款,及时拨付奖励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保存完整以备查。

(二)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情形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4号楼天开综合服务中心一楼科技金融超市

2.联系电话:

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22—87056540

市科技局园区创新发展处,崔尧,022-85188219


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